发布时间:2020-12-11 作者: 浏览次数:452
为鼓励广大同学发奋学习,立志成才,优秀校友张磊在山东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设立“优秀校友张磊助学金”。请符合评选条件有意申请助学金的同学,填写申请表,12月14日8-11点之间交至12号教学楼333办公室史金丽老师处。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建筑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非毕业班工程管理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1年内无任何违纪行为;
2.学科知识扎实,成绩优良,实践操作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竞争意识,智育成绩或综合测评其中一项位列班级前50%;
3.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4.符合上述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1)在校级及以上“挑战杯”、“数学建模”、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
三、评选程序与办法
1.“优秀校友张磊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成立“优秀校友张磊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奖学金候选人经本人申请,由所在班级按评选条件推荐,并将主要事迹材料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材料的核查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初选名单报评审委员会审批并张榜公示;
4.评定结果报优秀校友张磊批准。
四、奖学金设置与奖励
“优秀校友张磊助学金”分为“一等助学金”、 “二等助学金”、 “三等助学金”三部分。具体奖励人数及金额为:
“一等助学金”:每年6000.00元,期限2年,共计12000.00元。每年奖励2人,每人奖励人民币3000.00元,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工程管理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等助学金”:每年8000.00元,期限2年,共计16000.00元。每年奖励4人,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00元,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工程管理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等助学金”:每年6000.00元,期限2年,共计12000.00元。每年奖励6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00元,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工程管理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定期举办“优秀校友张磊助学金”颁奖仪式,并做好宣传报道。获得者若存在弄虚作假、贿选等不良行为,或因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所得奖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优秀校友张磊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